一、经费管理
开放课题批准后,课题经费不拨给申请人所在单位。开放课题经费只供围绕课题研究展开之用,可用于支付科研实验材料费、测试费、论文版面费、资料复印费等。经费由开放课题校内联系人负责提交报销申请进行报销。开放课题未能结题的,余下经费将转为新的开放课题经费。
二、开放课题经费使用细则
(1)开放课题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守据《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信校发〔2021〕173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2〕81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课题经费的支出必须与课题研究直接相关,用于支付科研业务费,主要包括实验材料费(注:单价低于500元)、测试费、论文版面费、资料复印费等。
(2)与开放课题研究直接相关所产生的发票必须是全国统一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税号:1251000045071780XR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电话:028-85966502
(3)外单位项目负责人请联系校内人员负责提交报销申请进行报销,同时附所在单位(学院)盖章的开放课题经费使用说明文件。文件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经费使用类别、经费来源等相关信息。
(4)开放课题结题后,剩余经费由实验室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再用于结题课题的后续费用支出。
“大气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