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为了支持和鼓励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研究生和客座人员出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和科研成果,根据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对论文成果与专利评估的要求,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特制定研究论文成果与专利奖励办法。
1.论文奖励
以本实验室为第一署名的在职人员的高级别论文,参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2.国家发明专利奖励
参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发明专利的奖励办法。
3.科研项目奖励
申请到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973项目),每项课题配套2万元科研经费,省部级重点项目(教育部、环保部等部委、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课题),每项课题配套1万元,省级项目(四川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每项课题配套0.5万元。
4.对于本办法没有涉及的其他成果如:以本实验室作为协助单位申请到的科研课题、以本实验室作为合作单位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及发明专利、教学成果奖、论文奖和其他学术刊物的论文等,视对实验室的贡献程度和实验室的运行经费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5.本办法主要针对与实验室的主要研究领域(大气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紧密相关的成果进行奖励。作者第一署名单位是:中文名称“大气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成都 610225”,英文名称“:Air Environmental Modeling and Pollution Controlling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hengdu 610225, China”。
6.本实验室的项目、成果奖励是在学校和学院的科研成果奖励经费从实验室的运行经费或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开支,并随着每年获得经费情况作适度调整。奖励经费均由获得科研成果的第一负责人支配使用,并以科研经费的形式使用。
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8.本办法解释权在大气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大气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011年4月25日